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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份辞职(有证据证明书面通知到单位的,对方不知道),但3个月后还没有医院答复,去沟通协商,不承认,然后立马寄了快递(注明了辞职信及人事科科长,快递被退单,凭证均在),后医院人事科说程序不对,要科主任、医务科、分管院长等签字,需重新走流程,不管同不同意,都要签字到位。那么我也做退让,问,重新流程要走多久?因为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事业单位管理条例》均说满30天。但是医院不同领导说法不一样,有说3个月,有说6个月。那么,我怕再被套路,然后去卫生局人事科咨询这个到底多少天合同解除的问题。被答近几天会给答复。然后,我不知道怎么办了?如果局里没有给答复,还能向哪些部门问这些事?
1月份辞职(有证据证明书面通知到单位的,对方不知道),但3个月后还没有医院答复,去沟通协商,不承认,然后立马寄了快递(注明了辞职信及人事科科长,快递被退单,凭证均在),后医院人事科说程序不对,要科主任、医务科、分管院长等签字,需重新走流程,不管同不同意,都要签字到位。那么我也做退让,问,重新流程要走多久?因为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事业单位管理条例》均说满30天。但是医院不同领导说法不一样,有说3个月,有说6个月。那么,我怕再被套路,然后去卫生局人事科咨询这个到底多少天合同解除的问题。被答近几天会给答复。然后,我不知道怎么办了?如果局里没有给答复,还能向哪些部门问这些事?